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色彩风格

        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公告

        【字号:      时间:2020-05-13      

        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

        关于有序恢复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的公告

     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及荆门市委、市政府对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,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服务工作有序推进,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,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恢复开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    一、来访人员须按规定自觉做好防护措施,并配合防控安检工作。凡未佩戴口罩、健康码异常、有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拒不配合扫码出示、体温检测、实名登记等人员,一律不得进入服务大厅。情况紧急的,可委托近亲属或律师代为反映诉求。

        二、进入服务大厅的来访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指引,自觉耐心排队等候,不喧哗,不吵闹,并与他人保持1.5米以上距离,避免与他人交谈、聚集,相关事项办理完后,请立即离开接待场所。

        三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一般不接待集体访,确需集体来访的,应推选代表1-5人或委托律师代为反映诉求。

        四、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信、网、电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、表达诉求。

        1. 邮寄。请将控告申诉材料、身份证明、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: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平湖大道43号  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;邮编448200。

        2.登录网络。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(www.12309.gov.cn),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,并将控告申诉材料、身份证明、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。也可在手机上下载“检察12309”APP或关注“12309中国检察网”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。

        3.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。工作时间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,可提供法律咨询、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。

       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,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。

        荆门市沙洋地区人民检察院

        2020年5月11日